本校有4個申請名額
補助對象:國民小學在學學生(113學年度)為主。凡家庭經濟遭逢困境,無力負擔註冊、教育學習等費用之經濟弱勢學生。
補助金額:
(一)「清寒助學金」: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一萬八千元,統一由校方按期核
發-上下學期開學各補助三千元(不含當月教育生活補助一千元),優先繳納學校相關費用;另每月教育生活補助一千元,共十二月。每校限申請4名(一戶家庭申請一名)。
(二)「特殊才藝助學金」: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一萬元,審核通過後一次核
發。申請者須具備「清寒助學金」之申請資格,且另具特殊才藝(文
學、音樂、美術、語言、體育、科技等)。每校限申請一名。
辦法與表格.odt